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| 李响:强化改革思维 提升监督质效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亭湖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
强化改革思维 提升监督质效
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亭湖新篇章
提供法治保障
李 响
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,会议再次强调了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,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,擘画了一系列标志性、引领性、突破性重大改革举措。作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,我将带头学习领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,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任务新要求,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,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亭湖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。
一、强化政治意识,把牢正确前进方向。
一是坚持更高站位。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,教育引导全院检察干警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、重大原则、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,深入思考贯彻落实措施,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。二是坚持学用结合。把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高质效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,细致谋划改革发展举措,切实增强推进改革发展的信心决心。三是坚持统筹推进。把促改革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,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,在法治下推进改革,准确把握检察职能边界,在改革中完善法治,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、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。
二、融入发展大局,优化法治营商环境。
一是服务经济体制改革。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结合落实全区“四个走在前”“四个新”“4+1”等重大任务,扎实开展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,建立涉企案件办理“快速通道”,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犯罪。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。发挥全省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理试点院作用,聚焦我区新能源、机器人等科技创新密集型重点领域,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,做实“一案四查”机制,依法保护商业秘密,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。三是保障金融体制改革。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,探索建立惩治、挽损、稳控、治理、预防“五位一体”非法集资类案件治理机制,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。
三、充分履行职能,用心守护民生民利。
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、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。围绕平安亭湖建设,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,依法办理故意杀人、强奸、“黄赌毒”等犯罪,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惩治力度,为亭湖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二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。履行检察公益诉讼“4+10”法定领域职责,深入开展“六长出题”专项行动,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检察保护,探索开展碳减排替代性修复路径,服务区委打造“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”实践样本。三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。坚持正确人权观,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,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,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联动协作机制,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。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专项行动,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促进案结事了人和。
四、坚持改革创新,推动自身建设发展。
一是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。认真落实《2023-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》,促进完善公正执法司法机制。坚持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,提档升级“1+2+N”执法司法监督衔接机制,以高水平的执法司法监督质效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推进数字检察建设,研发运用法律监督模型,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。二是优化检察业务管理。制定全院《关于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实施办法》,推进案件监管全覆盖、长效化。聚焦高质效办案要求,实施综合检察业务工作任务分解机制,进一步推动典型案例打造、公开听证、检察建议等工作,引导检察人员将检察办案质量、效率、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。三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。认真落实《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》《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,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、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、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、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,坚持以岗明责、以权定责,努力做到“三个善于”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。
来源:亭湖区检察院